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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加拿大商标
发布时间:2015-08-11 10:28

      加拿大保护商标的现行法律为1985年的商标法。该法被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时间为1995年。


       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

       加拿大对商标注册的类别没有作相关规定,一个商标申请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务。

       加拿大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申请人主体资格

       在加拿大打算使用以及打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人;

       在加拿大已经使用商标的人;

       其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已在其所属国注册或申请注册该商标并已经在任何地方使用该商标的人;

       已经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使用该商标且该商标已在加拿大驰名的人;

       以上4项的继承人。

申请所需文件

       商标图样。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加拿大商标办理途径分析

       加拿大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加拿大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5年。在注册官发出续展通知后6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

加拿大商标注册流程

       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加拿大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2个月为异议期。

       提交使用声明: 经过上述程序后,商标专利局颁发 “允许通知”,非注册证; 基于打算使用的商标,在签发注册证之前,颁发 “允许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可以申请延期。

       注册核准: 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8-26个月。

加拿大商标使用有效期

从注册日起算15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5年。

官方回执时间:2周

注册所需时间:18-26个月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3年

官方使用语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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